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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云南省标准化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主导标准制修订的单位(标准文本“前言”中排名第1),可获5万元补助资金对成员企业经营行为产生法律约束作用。根据《标准化法》的定义,团体标准不是强制性标准。但是,不是强制性标准并不代表没有法律约束力。行业协会组织制定的团体标准,会员一般需要约定共同遵守,也可以开放给社会其他企业自愿加入。某种程度上来说,一项具有社会知1名度的团体标准,对企业的实际约束程度可能比强制性的的国1家标准更强担试点工作的单位。对同时申请获得国1家级、省级、市级的试点单位原则上按高额度进行资助,不再重复进行资助。第六条申请参加或承办国1际标准化组织相关工作会议资助的企业应是实质性参与国1际标准化会议。组织、承办重大国1际标准化活动主要是指在东湖高新区举办召开的学术、论坛、会议等活动,包括在论坛、峰会等学术交流和产业合作活动中增设的标准化分论坛等其他活动。第七条,申请国1家级、省级标准创新贡献奖资助的企业应是国1家标准化管理委1员会或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获奖标准项目的承担单位。对同时申请获得国1家级、省级标准创新贡献奖的标准研制项目原则上按高额度进行奖励,不再重复进行资助。第八条申请按规定采用国1际或者国外先1进标准获得国1际标准标志证书或认可证书资助的企业,博士后工作站,按每一证书给予一次性资助。第八条申请按规定采用国1际或者国外先1进标准获得国1际标准标志证书或认可证书资助的企业,按每一证书给予一次性资助。东湖高新区技术标准资金资助实施细则一章总则一条,为贯彻1落实《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1范区条例》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1员会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管理委1员会《关于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武新规(2019)4号)文件精神,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东湖高新区)将对开展标准化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进行技术标准资金资助。为规范技术标准资金使用管理,特1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技术标准资金资助适用于在东湖高新区依法注册纳税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简称企业),具体包括:(一)主导或参与制定国1际标准、国家1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地方技术规范)和团体标准的企业:(二)承担国1际、国家(行业)标准化专1业(分)技术委1员会秘书1处工作的企业:(三)承担国家1级、省级、市级标准化工作试点的企业;(四)参加或承办国1际标准化组织相关工作会议的企业(五)获得国家1级、省级标准创新贡献奖的企业(六)按规定采用国1际或者国外先1进标准并获得国1际标准标志证书或认可证书的企业;员会(标准联盟);湖北中知国际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由湖北中知国际知识产权有限公司提供。湖北中知国际知识产权有限公司为客户提供“知识产权服务,软件开发,法律咨询”等业务,公司拥有“中知国际”等品牌,专注于其它等行业。,在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办事处渔牧村文史馆旁侨亚国际广场19层(5)办号(30)号的名声不错。欢迎来电垂询,联系人:李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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