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正工程-第三次土壤调查
3.5.2质量控制实验室质量控制实验室由土壤普查办组织,评审筛选出8-10家质量控制实验室。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原则上由各省级土壤普查办选定,每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2-3家,并报土壤普查办备案。3.6数据安全与保密规定严格执行安全制度,使用国产硬件软件和定位系统,实行数据加密传输、数据库等级保护和数据使用权限管理等,第三次土壤调查,建立普查工作保密责任制。组织开展试点。统筹推进省级、县级试点工作。通过试点,总结工作经验,完善技术规程,第三次土壤调查外业调查采样合作第三方,探索工作机制。组织外业调查采样。调查采样队依据统一规划样点,开展外业实地调查和采样,实时在线填报相关信息,按相关规范科学储运、分发样品至测试单位和样品保存单位。开展内业测试化验。检测机构按照统一检测标准、检测方法,开展样品测试化验,实时在线填报测试结果。形成普查成果。相关部门负责构建数据库,开展范围内普查数据的校核和整理,采用数字土壤模型方法分析制图。各省负责本区域内普查数据的校核、补充完善、整理分析和制图。撰写普查报告,整理共享数据,绘制图件,建立土壤样品库。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土壤普查办,第三次土壤调查外业调查采样合作第三方,组织编写《土壤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明确样点现场确认、样点信息调查与填报、样品采集、样品包装与寄送等外业调查采样工作。各省级土壤普查办,落实本技术规范,制定适合本区域的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负责组织开展本区域的外业调查采样工作。各省负责组织开展外业调查与采样工作。各省级土壤普查办根据土壤普查办统一布设的样点和调查任务,第三次土壤调查外业调查采样数据汇交,负责组建调查采样队(调查采样队人员组成中至少有1位通过省级土壤普查办统一组织培训,并获得培训证书和1名县级相关技术人员),制定外业调查采样计划,按照统一的《土壤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开展样点现场确认、样点信息调查与填报、样品采集、样品包装与寄送等外业调查采样培训,落实外业调查采样的工作进度。其中采集土壤剖面样点的调查采样队,须由熟悉土壤分类与制图的带队,重点负责挖掘土壤剖面、观察与记载剖面形态、采集剖面土壤样品与标本,开展土壤类型校核完善与边界勾绘等。得正工程-第三次土壤调查由山东得正工程测绘有限公司提供。山东得正工程测绘有限公司在环保项目合作这一领域倾注了诸多的热忱和热情,得正工程一直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理念、以品质、服务来赢得市场,衷心希望能与社会各界合作,共创成功,共创辉煌。相关业务欢迎垂询,联系人:刘炜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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