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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和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区别是什么?三是许可分类不同。辐射安全许可将许可的种类分为生产、销售、使用三类,同时在许可种类的基础上再细分许可范围,许可范围分别为Ⅰ类放射源、Ⅱ类放射源、Ⅲ类放射源、Ⅳ类放射源、Ⅴ类放射源、Ⅰ类射线装置、Ⅱ类射线装置、Ⅲ类射线装置。而放射诊疗许可分为放射、核医学、介入放射学和X射线影像诊断四类管理。五是从业人员资格要求不同。放射诊疗许可对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人员按放射、核医学、介入放射学和X射线影像诊断四类分别有执业相关要求,环境辐射检测标准,同时要取放射防护培训合格证;辐射安全许可对从业人员按照X射线诊断与介入放射学,放射,核医学,核子仪,放射性测井,X射线探伤,γ射线探伤,电子辐照,γ辐照,辐射安全管理,科研、生产及其他共十一类进行分别培训考核,考核合格方可从事相关辐射工作。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一、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需要的材料:1、《辐射安全许可申请表》,须按《辐射安全许可证》“填表说明”要求认真填写,环境辐射检测机构,不得涂改;2、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机关法人代码证书正本复印件及其法定代表人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3、与从事许可事项活动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4、单位现存的和拟新增加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明细表。应含以下内容:射线装置明细:装置名称、规格型号、射线种类、用途、来源等。5、辐射工作人员学历、健康、辐射安全防护培训及个人剂量监测等相关证件;6、辐射安全负责人参加由组织的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培训取得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合格证书》(国家总局)或《辐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省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复印件。7、工作场所负责人《辐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复印件;8、辐射安全管理的技术人员、直接从事辐射工作的操作人员《辐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复印件等资料;9、辐射工作场所环境监测报告;10、辐射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及相应的事故应急方案;11、性“三废”处理方案或处理设施、设备的相关材料。个人剂量一般为三个月测一次。不具备个人剂量监测能力的,应当委托具备下列条件的机构进行个人剂量监测:1、具有保证个人剂量监测质量的设备、技术。2、经省级以上RMZF计量行政主管部门计量认证。3、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事个人剂量监测的其他条件。个人剂量监测分为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和体内污染个人剂量监测两种。当个人受到一定水平外照射时,经常、定期地测量个人所受的剂量,并对测量结果进行评价,称为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当可能发生一定水平的体内污染时,张家港环境辐射检测,对个人的排泄物、体液进行监测,用全身计数器直接测量体内的FS性,并对测量结果进行评价,称为体内污染监测。常见的个人剂量检查多指常规的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常规监测是正常作业或操作中的监测。环境辐射检测机构-张家港环境辐射检测-格林电离辐射检测由江苏格林勒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江苏格林勒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拥有很好的服务与产品,不断地受到新老用户及业内人士的肯定和信任。我们公司是商盟认证会员,点击页面的商盟客服图标,可以直接与我们客服人员对话,愿我们今后的合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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