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抚养权咨询-离婚咨询律师-白云区咨询
广州离婚案件中如何证明对方恶意转移财产?律师解答:如果在离婚时,发现另一方有要恶意转移财产的动向的情况下,这时候就要细心的去保留另一方的各种关于财产的明细,例如:另一方的银行账户交易明细,以及他的资金流水,近的消费小票等类似的证据。如果在离婚后,才发现有一方的人对财产进行转移的情况,另一方就可以向人z院提出诉z讼,与此同时,并且需要向法z院提交一份另一方在离婚时恶意的去转移财产的证据以及线索(其线索可以包括:另一方的号码,他所使用的号以及他所居住的房子的地址等等信息)。如果另一方知道这件事情后不去配合对方的调查的情况下,对方就可以去向法z院申请,让法z院的人出面去调查有关联的证据,让法律去判断,后法z院审查后,然后就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不管是转移、隐瞒夫妻共同财产,还是有伪z造夫妻共同债务的行为,其实都是对另一方利益的损害。既然一方有这样的行为,那必然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过此时,就需要另一方可以积极的收集证据,证明对方存在上述行为,那么法z院才会对其合法利益提供相应的保障。相关法律条文:《婚姻法》第47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z造债务企图另一方财产的,白云区咨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z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z院提起诉z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净身出户协议效力咨询,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拟离婚协议,诉z讼离婚,离婚财产分割,抚养权分割,涉外离婚,同居分手财产抚养权纠纷等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广州离婚协议约定房产过户给子女可以撤销吗?夫妻在离婚协议中会约定将共有房产过户给未成年子女,这种约定是否有效?律师解答: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对解除身份关系,处理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共同意思表示。如属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具有法定可无效、撤销事由,应当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未成年子女虽然属于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但其父母本身作为法定代理人可以代其作出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离婚协议,婚内协议效力咨询,约定将共有房屋在离婚后过户给未成年子女应视为双方对共有房屋赠与给子女的共同意思表示。除非夫妻双方共同行为,单方反悔或者表示撤销该意思表示的,不能发生法律效力。虽然就过户房屋给未成年子女而言属于赠与,这同时也是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总体分配的一种合意。除非具有法定变更、撤销原因,已经生效的离婚协议不得任意变更、撤销。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拟离婚协议,诉z讼离婚,离婚财产分割,抚养权分割,涉外离婚,同居分手财产抚养权纠纷等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广州结婚后房产证加对方名字,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律师解答:房产证加名分割的情况,分以下六种:1、小王婚前全款买房并登记在自己的名下,但是婚后房产证加上妻子(丈夫)的名字,这里增加名字属于赠与,是有效的。2、小王贷z款买房,婚后夫妻二人共同还款,还款结束后加上妻子(丈夫)的名字,变更抚养权咨询,这样的一种情况与上面一条同样。3、小王与妻子(丈夫)共同出资在婚前买房,但是却只登记了小王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这种情况因为是作为结婚为目的,共同使用,所以将会被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平等分割。4、小王与妻子(丈夫)一起出资婚前买房,并且登记了双方的名字,没有特别约定情况下,那么这种情况基本上就是共同财产,没有太多的异议。5、小王婚前个人全款买房,但是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这种情况如果没有特殊的约定,还是按照共同财产处理。6、小王婚前贷z款买房,登记了双方名字,并且没有特殊的约定,那么该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并且房贷属于共同债务。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拟离婚协议,诉z讼离婚,离婚财产分割,抚养权分割,涉外离婚,同居分手财产抚养权纠纷等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变更抚养权咨询-离婚咨询律师-白云区咨询由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提供。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为客户提供“离婚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继承纠纷,合伙纠纷”等业务,公司拥有“合拓律师事务所”等品牌,专注于法律服务等行业。,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4710-4713单元的名声不错。欢迎来电垂询,联系人:张静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