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回收企业-福斯特环保科技4
江苏福斯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基于国家政策支持下成立于2019年5月,是一家集聚一体化、专i业化、规模化从事未被污染的废医i用玻璃输液瓶、塑料输液瓶(袋)收集、运输、储运处置利用;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等其他再生资源产品的回收及销售的环保企业回收未被污染的输液袋医i疗机构应充分利用电子标签、二维码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对药品和医i用耗材购入、使用和处置等环节进行精细化全程跟踪管理,鼓励医i疗机构使用具有追溯功能的医i疗用品、具有计数功能的可复用容器,确保医i疗机构废弃物应分尽分和可追溯。明确使用后输液瓶(袋)的分类管理要求1.对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应当在其与输液管连接处去除输液管后单独集中回收、存放。去除后的输液管、针头等应当严格按照医界废物处理,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回收流程,严禁混入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及其他生活垃圾中。2.残留少量经稀释的普通药液的输液瓶(袋),可以按照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处理。医界机构应当科学、规范、节约用药,提高药i物使用效率,减少浪费,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回收,降低药品消耗和环境承载压力。3.存在下列情形的输液瓶(袋),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回收企业,即使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也不得纳入可回收生活垃圾管理。回收未被污染的输液袋根据规定使用后的一次性医i疗器械属于医i疗废物。根据卫生i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i局联合下发的《医i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规定,使用后的一次性医i疗器械,不论是否剪除针头,是否被病i人体液、血液、排泄物污染,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回收利用,均属于医i疗废物,均应作为医i疗废物进行管理。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i疗废物。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i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i疗废物,不必按照医i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回收企业-福斯特环保科技4由江苏福斯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江苏福斯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拥有很好的服务与产品,不断地受到新老用户及业内人士的肯定和信任。我们公司是商盟认证会员,点击页面的商盟客服图标,可以直接与我们客服人员对话,愿我们今后的合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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