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z房产继承咨询-办继承案件好的律师-广州白云区咨询
广州什么是继承法中的代位继承?张静律师解答: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时,由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代替先亡的直系尊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制度。如下面这个案件,爷爷和奶奶去世了,本该二儿子继承一份遗产,但二儿子比爷爷和奶奶还先去世,于是二儿子应当继承的份额,广州白云区咨询,就由其女儿(刘二孙)来继承,房产继承法律规定咨询,这就叫代位继承。书节选:关于各继承人继承遗产份额的问题。被继承人刘父与毕母生前无订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故对于被继承人刘父与毕母的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其法定顺序继承人刘大女、刘二儿、刘三女、刘四女依法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刘二儿早于被继承人刘父与毕母去世,其可继承的财产份额由其女儿刘二孙代位继承。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分家析产及继承类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好评。办理房产继承纠纷案件,分家析产纠纷案件,宅基地拆迁款分割纠纷案件,继子女继承权纠纷案件,夫妻共同z房产继承咨询,各种财产权继承纠纷案件等,收费优惠,欢迎咨询。广州父母写了几份赠与协议或遗嘱处分房屋,哪份为准呢?张静律师解答:以后一份为准。如下面这个案件,母亲1996年立遗嘱说房子全给大儿子,2010年又与大儿子签订赠与合同说房子给一半产权给大儿子,终认定大儿子只有一半产权。另外需要注意一点的就是,《典》2021年1月1日实施之前,公证遗嘱的效力是的,但是《典》颁布后,确认了后一份遗嘱效力,公证遗嘱丧失了效力上的优先性。这样规定更能尊重遗嘱人的真实意愿,也能更好地应对现实生活的变化。书节选:关于黄某要求拓某公司及深圳市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配合办理将广州××号某大厦B幢16E房过户至其名下的产权登记手续的问题。虽然胡某在1996年11月1日立下《遗嘱书》,表示在其之后,将被拆迁房屋交由黄某一人继承。1996年11月4日,合某公司与胡某、黄某签订的《房屋拆迁安置协议》约定“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回迁产权证的名称变更,由原产权人胡某改为黄某”,但胡某在2010年10月29日与黄某签订的《赠与合同》中只表示将涉案房屋的1/2产权份额赠与给黄某,即胡某在现有后的证据《赠与合同》中改变了原将涉案房屋全部交由黄某继承的意思表示,故黄某要求拓某公司及深圳市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配合办理将广州某大厦某房全部产权过户至其名下的产权登记手续一审不予支持。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分家析产及继承类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好评。办理房产继承纠纷案件,分家析产纠纷案件,集体土地上房屋继承咨询,宅基地拆迁款分割纠纷案件,继子女继承权纠纷案件,各种财产权继承纠纷案件等,收费优惠,欢迎咨询。广州保险可以继承吗?张静律师解答:保险分很多中,有的保险权益可以继承,有的不可以。投保人是保险合同的重要主体之一,对于保险合同的履行具有不可或缺性。投保人的会对保险合同的履行产生重大影响,大概有以下情况:1.对于保险费已经支付完毕的保险合同,因无需再支付保险费,投保人并不会影响保险合同的效力。2.对于保险费未支付完毕的保险合同,其中部分保险合同有投保人豁免条款,即一旦投保人,则剩余的保险费无需再行支付,保险合同继续有效;3.部分保险合同约定不得变更投保人,此类保险合同因投保人的而解除,保险现金价值可作为投保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4.部分保险合同不禁止变更投保人,此时,投保人的继承可协商一致或根据遗嘱变更投保人,如无法协商一致,亦无相关遗嘱,导致投保人无法变更,保险合同因此解除的,保险现金价值可作为投保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分家析产及继承类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好评。办理房产继承纠纷案件,分家析产纠纷案件,宅基地拆迁款分割纠纷案件,继子女继承权纠纷案件,各种财产权继承纠纷案件等,收费优惠,欢迎咨询。夫妻共同z房产继承咨询-办继承案件好的律师-广州白云区咨询由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提供。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从事“离婚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继承纠纷,合伙纠纷”的公司。自成立以来,我们坚持以“诚信为本,稳健经营”的方针,勇于参与市场的良性竞争,使“合拓律师事务所”品牌拥有良好口碑。我们坚持“服务至上,用户至上”的原则,使广州合拓在法律服务中赢得了客户的信任,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别说明:本信息的图片和资料仅供参考,欢迎联系我们索取准确的资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