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擅自更名咨询-广州白云区咨询-遗嘱继承争议律师
广州房产继承纠纷适用时效吗?张静律师解答:看情况,如果是起诉分割继承得来的房屋,一般不适用时效。因为继承从被继承人去世的时候就开始了,广州白云区咨询,各继承人当时未表示反对的话,就视为已经继承了遗产。过后再要求分割,属于共有财产分割,不适用时效2年的规定了。如下面这个案件,二审认为继承人在被继承人去世后10多年才来打官司分割房屋,已经过了时效。后面再审,广东省高院认为不适用时效。书节选: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原告提出的权利主张,是否适用时效。《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时开始”,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第八次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第二十条规定“被继承人后遗产未分割,各继承人均未表示放弃继承,依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应视为均已接受继承,遗产属各继承人共同共有;当事人诉请享有继承权、主张分割遗产的纠纷案件,应参照共有财产分割的原则分割的原则加以确定。本案中,被继承人龙母后,当事人对继承人资格不存在实质异议,多份遗嘱哪份有效咨询,只是涉及遗产分配,应当按照共有财产分割来处理,不适用时效的规定,故陈五女等提起本案并未超过时效,二审认定其起诉超过时效,属于适用法律不当。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分家析产及继承类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好评。办理房产继承纠纷案件,分家析产纠纷案件,宅基地拆迁款分割纠纷案件,继子女继承权纠纷案件,各种财产权继承纠纷案件等,收费优惠,欢迎咨询。广州经济社股份分红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张静律师解答:不属于,属于个人财产。因为经济社的股份分红,一般都是要求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是有身份属性的,故属于个人财产。如下面这个案件,二审就认为股份分红属于个人财产。书节选:关于简母名下于广州市番禺区xx镇xx村股份合作经济社编号为03xxxxx的壹拾股股权的继承问题。首先,按照广州市番禺区xx镇xx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组织的章程规定,该部分股权虽然是简母与李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但依章程该部分服从具有集体组织及社员身份的属性,区别于一般存商事主体的公司股份的性质,故应认定为简母的个人财产,一审定性为夫妻共同财产不当,本院予以纠正。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分家析产及继承类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好评。办理房产继承纠纷案件,分家析产纠纷案件,宅基地拆迁款分割纠纷案件,继子女继承权纠纷案件,各种财产权继承纠纷案件等,宅基地擅自更名咨询,收费优惠,欢迎咨询。广州人去世了还能进行笔迹鉴定吗?律师解答:已去世的老人笔迹是可以鉴定的,找原在别的地方(需机构,如公证处、民政局、房管局)留有的样本进行比对,一般需提供好几个样本。不过去世再鉴定是比较麻烦的,有可能时间间隔太久,人的书写习惯已改变而无法鉴定出来,如果鉴定结果是“无法确认”,那就是无法鉴定了。笔迹鉴定,是指对人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字迹进行的鉴认、识别活动。人的书写习惯具有特定性和稳定性,并在笔迹中得到反映。通过对笔迹的检验,可判明文件中的笔迹由几个人所写,是否由某人所写,利用笔迹进行人身同一认定,证实文件的真伪。鉴定时要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明确鉴定要求,査验笔迹物证和笔迹样本;分析判断笔迹是否正常,继承人伪z造材料过户咨询,有无伪装或由于其他原因引起的变化;选择能反映书写人书写习惯的稳定的和带有特殊意义的特征;对检材和样本中找出的特征进行比较,找出符合点和差异点;对符合点和差异点的形成原因综合评断;做出鉴定意见并制做鉴定书。我国《民事法》第63条规定:“证据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几种。笔迹鉴定结果就是鉴定结论的一种,鉴定结论属于证据;《高人院关于民事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1条规定:“人院委托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当事人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和理由的,可以认定其证明力。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及商铺租赁与买卖纠纷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宅基地擅自更名咨询-广州白云区咨询-遗嘱继承争议律师由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提供。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在法律服务这一领域倾注了诸多的热忱和热情,广州合拓一直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理念、以品质、服务来赢得市场,衷心希望能与社会各界合作,共创成功,共创辉煌。相关业务欢迎垂询,联系人:张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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