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租赁合同纠纷律师事务所-商铺租赁纠纷律师
广州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停产期间的占有使用费要付吗?张静律师解答:即使租赁合同无效,占有期间的使用费也要按照租金标准支付,只不过保证金要退还。判z决书节选:一审法z院认为:虽然登某公司已将涉讼房屋交付肯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律师怎么委托,但肯某公司并未将房屋投入使用,也未从中获益,故登某公司要求肯某公司继续支付2018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的房屋使用费及利息,一审法z院不予支持。二审法z院认为: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共同确认场地交付时间为2018年3月6日,场地交还时间为2018年11月30日,且从场地交还的证据中显示实际发生600多吨水费,因此,2018年3月6日至2018年11月30日期间,因案涉场地由肯某公司实际控制、占用,故登某公司主张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应予以支持。一审法z院判z决第三项欠妥,本院予以撤销。肯某公司应向登某公司支付2018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的房屋占有使用费100000元。广州张静律师在合同法律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经济合同纠纷类案件,包括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z房屋租赁合同,委托理财合同,储蓄合同,赠与合同,装修装饰合同等纠纷。办案经验丰富,胜诉率高,收费优惠,正规的租赁合同纠纷律师顾问,欢迎咨询。广州因道路施工或修地铁,承租z人能要求减少租金吗?张静律师解答:可以。道路施工的确会影响路边商铺的经营。如下面这个案件,因道路施工承租z人要求每少5000租金,出租z人虽未书面同意但仍收了租金,后出租z人以承租z人擅自减少租金为由主张承租z人违约,法z院就不予支持。判z决书节选:关于高某、万某酒家是否应该向沙某厂支付减少的租金130000元及因擅自减少租金及逾期缴交租金而产生的滞纳金63280元的问题。由沙某厂提交的租金缴纳明细表可见,自2016年9月起至今,高某每月向沙某厂支付的租金为75000元,且从2017年10月起改由林某向沙某厂每月支付租金75000元。故高某、林某已向沙某厂按照75000元/月的租金标准支付租金已长达两年之久,已形成了比较稳定的交易习惯,且道路施工的确给高某、林某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和损失,高某、万某酒家方要求减少租金5000元亦符合事实常理,为此,法z院认为沙某厂已默认了该租金每少5000元的口头约定行为,高某、林某已交齐租金,要求滞纳金也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故法z院对于沙某厂要求高某、万某酒家向沙某厂支付减少的租金130000元及因擅自减少租金及逾期缴交租金而产生的滞纳金63280元的诉z讼请求均不予支持。广州张静律师在合同法律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经济合同纠纷类案件,包括买卖合同,借z款合同,z房屋租赁合同,委托理财合同,储蓄合同,赠与合同,装修装饰合同等纠纷。办案经验丰富,胜诉率高,收费优惠,欢迎咨询。广州租赁无证的房屋致合同无效后,承租z人损失能否赔偿?张静律师解答:可以,如下面这个案件,承租z人承租一商铺后发现是临时建筑无法办理营业执照,于是起诉合同无效,退还押金,赔偿损。法z院认定双方对合同无效各担责50%,判z决出租z人退还押金,赔偿一半损失。判z决书节选:法z院认为,杨承租与郭出租就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杨承租就此提出确认合同无效的诉z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z院予以支持。租赁合同无效且杨承租已搬离,故郭出租应当将收取的押金返还给杨承租。杨承租就此提出返还押金的诉z讼请求,法z院予以支持。对于杨承租主张郭出租赔偿经济损失161482元的诉z讼请求,黄埔区租赁合同纠纷律师,法z院原则上予以支持,但须在其中扣减杨承租因经营中未尽审慎注意义务的过错责任。上述过错责任比例,法z院酌情确定为50%。经核定,郭出租应当赔偿杨承租的经济损失数额为80741元。广州张静律师在合同法律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经济合同纠纷类案件,包括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z房屋租赁合同,委托理财合同,储蓄合同,代理租赁合同纠纷律师事务所,赠与合同,装修装饰合同等纠纷。办案经验丰富,胜诉率高,收费优惠,欢迎咨询。代理租赁合同纠纷律师事务所-商铺租赁纠纷律师由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提供。代理租赁合同纠纷律师事务所-商铺租赁纠纷律师是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今年新升级推出的,以上图片仅供参考,请您拨打本页面或图片上的联系电话,索取联系人:张静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