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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房屋买卖合同很多重要条款未约定怎么办?张静律师解答:需要达成补充协议,必须约定,否则任何一方都可以解除合同,不算违约。如下面这个案件,房屋买卖合同就购房的付款方式、付款时间、过户事宜均未约定,买卖双方都主张是对方违约。终合同解除双方都不构成违约,定金退还。书节选:认为,陈买家与匡卖家于2016年9月6日就买卖广州市海珠区某房签订的《买卖房屋合同》合法有效。但双方在上述合同中,仅对买卖的房屋、价款、定金、网签合同办理的期限、违约责任等方面作出了约定,买拍卖房流程咨询,对购房款的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办理产权过户的有关事宜,交房时间等房屋买卖的主要内容均没有约定。双方就此也未能协商一致,达成补充协议。因此,在2016年10月10日陈买家、匡卖家双方去办理网签合同手续过程中,虽是匡卖家对陈买家所填写的网签合同《存量房合同》相关内容有异议而未签署合同,但也不应归咎于匡卖家。陈买家主张解除合同,并无不当,本院予以支持。基于合同解除,匡卖家要求陈买家配合办理网签备案注销手续,合法合理,本院予以支持。因合同的解除非陈买家违约所致,匡卖家要求没收陈买家支付的定金10万元,本院不予支持。张静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从业十年以上。特擅长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购买拍卖房程序咨询,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房产确权案件,各类分家析产房产确权及商铺租赁与买卖纠纷,执行异议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1、商品房不符合收楼条件,仍然收楼了还能索赔逾期交房违约金吗?张静律师解答:不能了,只能要求赔偿实际损失了。相关法条:《广东省人民z法z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指引》第三十二条:买受人知道商品房不具备约定或者法定交付条件同意接收商品房,又以商品房不具备交付条件为由主张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的,不予支持。但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完善商品房交付条件,伪z造租赁合同咨询,并赔偿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2、开发商能以购房人没有缴纳物业费抗辩逾期交楼吗?律师解答:不能。《广东省人民z法z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指引》第三十三条:商品房出卖人以买受人没有缴纳公共维修、前期物业费等为由拒绝交付商品房的,不予支持。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诉z讼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房产确权案件及商铺租赁与买卖纠纷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广州收楼后发现开发商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能索赔吗?张静律师解答:可以,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是法定的交楼条件,即使合同约定不需要提供,或者购房者已事实上收楼,仍可以起诉赔偿。判z决书节选:法z院认为:关于御某公司是否应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的问题。双方在买卖合同第十二条、第十五条及附件七补充协议第十条、第十三条对房屋交付条件进行了约定,虽然御某公司在2015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上述约定中需提供的文件,樊买家也确认在约定的交楼时间前已符合约定的交楼条件,但御某公司直至2016年1月22日才取得《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为法定的交付条件,广州天河区咨询,故案涉房屋于2016年1月22日才满楼条件。根据合同约定,御某公司应当在2015年12月31日前向樊买家交付房屋,因此,御某公司存在逾期交房的行为。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诉z讼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房产确权案件及商铺租赁与买卖纠纷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购买拍卖房程序咨询-拍卖房腾房请律师-广州天河区咨询由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提供。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从事“离婚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继承纠纷,合伙纠纷”的公司。自成立以来,我们坚持以“诚信为本,稳健经营”的方针,勇于参与市场的良性竞争,使“合拓律师事务所”品牌拥有良好口碑。我们坚持“服务至上,用户至上”的原则,使广州合拓在法律服务中赢得了客户的信任,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别说明:本信息的图片和资料仅供参考,欢迎联系我们索取准确的资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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