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过高咨询-广州萝岗区咨询-商品房买卖纠纷律师(查看)
广州签订认购书后不想买房了,定金和首期款能退吗?张静律师解答:定金不能退,首期款能退。同时也要看开发商那边的态度,是同意解除还是反诉要求继续履行,如其反诉继续履行的话,购房人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和继续履行的责任。如下面这个案件,因开发商要求解除合同,法z院就判z决定金没收,其余款项退还。判z决书节选:法z院认为:案涉《认购合同》合法有效。依据该合同约定,李买家作为买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即2019年8月23日前向塔某公司支付第二期购房款,逾期塔某公司则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定金。现李买家至今未支付该笔购房款,故塔某公司有权行使约定解除权并没收定金100000元。因塔某公司于2019年9月24日发出《挞定告知函》要求解除合同及没收定金,依据合同约定,该函件自寄出之日起2日内即2019年9月26日视为送达对方,故法z院确认上述合同自该函送达对方之日即2019年9月26日解除。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合同解除后,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开发商延期交楼咨询,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故李买家起诉要求塔某公司返还已付购房款384429元及权证代办费1200元、贷z款服务费6000元、委托公证费2000元,合法有理,法z院予以支持。塔某公司主张其没收的定金在上述应返还的上述款项中扣除,法z院予以准许。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诉z讼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房产确权案件及商铺租赁与买卖纠纷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广州预期交楼违约金的计算起止时间如何确定?张静律师解答:开始时间比较容易确定,就是合同约定的交楼时间。截止时间一般为符合交楼条件且开发商通知购房者收楼的时间。如下面这个案件,开发商在楼房还不具备交楼条件(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时候就通知购房者收楼,购房者拒绝收楼。后开发商符合交楼条件了,却一直不通知购房者收楼。后酌情认定房产证出来的时间为截止时间。书节选:本案争议焦点为:涉案逾期交楼违约责任认定的问题。对此,本院认定如下:,许某已交付全部购房款,新房户型变化咨询,珠某公司却未按合同约定的2018年6月30日前完工并交付房屋,应当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讼争房屋所在楼宇于2018年11月12日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已符合交楼标准,但珠某公司至讼争房屋取得房产证时亦未通知许某收楼并出示竣工验收备案表。本院基于本案具体案情酌情认定逾期交房违约金应以6161789元为基数,从2018年7月1日起按每日0.01%计算至2020年10月15日(即讼争房屋取得房产证之日)止。第二,至于地下车库未砌筑问题,因该地下车库并未非《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标的,许某以此为由认为讼争房屋不符合交楼标准,诉请珠某公司向其交付满楼条件的房屋,并计付逾期交房违约金至实际交付合格房屋之日止,缺乏合同和事实依据,违约金过高咨询,本院不予采纳。讼争房屋办妥房产证后已经由珠某公司交付给许某。珠某公司在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之后,已再次向许某发出楼函,许某仍拒绝收楼,相应损失扩大应由许某自行承担。张静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从业十年以上。特擅长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房产确权案件,各类分家析产房产确权及商铺租赁与买卖纠纷,执行异议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广州房屋有轻微渗水能拒绝收楼吗?张静律师解答:不能。要严重的质量问题影响正常居住使用才可以拒绝收楼,轻微渗水只能在保修期内要求开发商维修。书节选:本案争议焦点是涉案房屋是否存在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问题。涉案房屋所在的楼栋已经办理了竣工验收备案,现有的证据未能反映涉案房屋存在足以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严重质量问题。至于曾某提出的涉案房屋存在天花板不平整、门板凹凸不平、阳台天花渗水等问题,应属于曾某与星某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中所约定的保修范围,曾某可在保修期内向星某公司主张要求履行质量保修义务,但曾某以此为由拒绝收楼并要求赔偿拒绝收楼期间的违约金和租金损失缺乏依据,本院不予采纳。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案件,广州萝岗区咨询,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宅基地房确权案件,各类分家析产房产确权及商铺租赁与买卖纠纷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违约金过高咨询-广州萝岗区咨询-商品房买卖纠纷律师(查看)由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提供。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为客户提供“离婚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继承纠纷,合伙纠纷”等业务,公司拥有“合拓律师事务所”等品牌,专注于法律服务等行业。,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4710-4713单元的名声不错。欢迎来电垂询,联系人:张静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