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未被污染的输液袋单位-福斯特环保科技3
江苏福斯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基于国家政策支持下成立于2019年5月,企业坐落于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科路12号,是一家集聚一体化、专i业化、规模化从事未被污染的废医i用玻璃输液瓶、塑料输液瓶(袋)收集、运输、储运处置利用;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等其他再生资源产品的回收及销售的环保企业。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袋(瓶)在使用后内壁均残留废液,废容器经破碎后,残液流入废水处理池。破碎后的碎玻璃及塑料表面仍留有残液,因此需要用大量自来水进行冲洗。类比国内同类型企业的实际生产情况,每吨物料一次清洗的用水量约为5吨。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工艺流程,玻璃片需清洗一次,塑料片需清洗两次。本项目年回收塑料输液袋200吨、玻璃输液瓶300吨,因此,塑料片清洗用水为2000t/a,玻璃片清洗用水为1500t/a。回收未被污染的输液袋医i疗机构处置可回收物,要与再生资源回收单位签订回收协议书,回收未被污染的输液袋费用,向再生资源回收单位说明来源并与其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等工作。其中,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交接过程应使用《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回收交接联单》(样式见附件),详细准确登记交接种类(玻璃及塑料)、转运数量(袋数与重量)、交接时间、交接人员,该联单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3年。回收未被污染的输液袋根据规定使用后的一次性医i疗器械属于医i疗废物。根据卫生i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i局联合下发的《医i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规定,使用后的一次性医i疗器械,不论是否剪除针头,回收未被污染的输液袋公司,是否被病i人体液、血液、排泄物污染,回收未被污染的输液袋单位,均属于医i疗废物,均应作为医i疗废物进行管理。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i疗废物。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回收未被污染的输液袋,未被病i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i疗废物,不必按照医i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回收未被污染的输液袋单位-福斯特环保科技3由江苏福斯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回收未被污染的输液袋,未被污染的塑料输液袋,废有色金属”选择江苏福斯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科路12号,多年来,福斯特环保坚持为客户提供好的服务,联系人:万经理。欢迎广大新老客户来电,来函,亲临指导,洽谈业务。福斯特环保期待成为您的长期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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