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卖家义务咨询-黄埔区咨询-二手房纠纷律师
广州房屋买卖合同的解除时间如何认定?张静律师解答: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所以在一方违约时,守约方可以发函解除合同,对方收到解除函的时间就为合同解除的时间。如没有发函而直接起诉,就以起诉当天为合同解除的时间。判z决书节选:《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z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z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案中,出售共有房屋咨询,葛买家因缴纳社z保中有欠缴记录致使不能符合广州市购房政策,从而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属于违约行为。邱卖家已于2019年5月6日向葛买家发《律师函》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合同》,葛买家在2019年5月7日签收,因此邱卖家主张邱卖家、葛买家之间的《存量房买卖合同》中有关房屋买卖合同条款已于2019年5月7日解除,法z院予以支持。因葛买家当庭表示同意与邱卖家解除网签合同,故对邱卖家主张葛买家配合其解除合同编号为穗存量房合字××号《广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中有关涉案房屋买卖合同条款的网签手续的诉z讼请求,法z院予以支持。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诉z讼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房产确权案件及商铺租赁与买卖纠纷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广州卖二手房时,签订包销协议有什么风险?实践中,二手房卖家在卖房时将房屋委托中介公司包销的初衷是为了省时省力,但是却容易事与愿违。在委托二手房交易代理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风险:1、代理约定的期限过长。由于二手房市场价格存着不确定性,代理期限越长,房价波动的风险也会相应增加。2、代理的效果不佳。房产中介在推荐卖家签订代理时,往往会以“主推”“”等甜头进行利诱,但签订合同后,实际的销售进度如不像房产中介说得那么理想,也无法在合同期内找其他房产中介挂售。3、代理合同的权利义务不明确。代理合同大多仅约定中介公司在约定期限内以某个价格出售房屋,但对于房屋买卖交易中的其他重要事项,由于缺乏买家的合意而大多未进行约定,容易引发纠纷。建议欲出售房屋的卖家,要综合各方面因素权衡利弊,审慎签订代理合同,尤其对于期限较长、违约责任较重的合同,更应谨慎决定。如果决定与中介机构签订了包销合同,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遵守合同约定,否则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诉z讼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房产确权案件及商铺租赁与买卖纠纷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广州二手房买家没有购房资格,卖家同意,合同解除算谁违约?张静律师解答:一般由于双方协商一致造成合同签订不完善的情况,法z院都会认定双方都有过错,黄埔区咨询,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如下面这个案件,买家没有购房资格,合同约定买家可第三人过户,此情况买家存在过错。后买家取消提前还贷申请,仍然要求买家垫z资赎契。终法z院认定双方都有过错,互不赔偿。判z决书节选:法z院认为:欧买家不具备广州市购房资格,虽然欧买家陈述可以过户到自己的公司或其他具备购房资格的朋友名下,但欧买家并未提交充分证据证明其将实际购房人告知胡卖家,故欧买家对于合同的不能履行存在过错。合同履行过程中,未成年子女房产出售咨询,欧买家向胡卖家支付定金,代缴契税及办理涉案房产产权证件,但胡卖家并未将办理提前还贷的情况告知欧买家,在其已经取消提前还贷的申请后,仍然要求欧买家代为偿还贷z款违反合同约定,且其明知欧买家没有购房资格,仍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对于合同不能履行亦存在过错。根据《合同法》第z一百二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案中,买卖双方对于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均存在过错,因此,双方应对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故买卖双方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的诉z讼请求,法z院均不予支持。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诉z讼案件,二手房卖家义务咨询,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房产确权案件及商铺租赁与买卖纠纷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二手房卖家义务咨询-黄埔区咨询-二手房纠纷律师由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提供。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实力不俗,信誉可靠,在广东广州的法律服务等行业积累了大批忠诚的客户。广州合拓带着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和不断的完善创新理念和您携手步入辉煌,共创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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