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家不肯配合过户咨询-二手房买卖违约找律师-增城区咨询
广州未到交易期限的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有效吗?《广东省高z级人民z法z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指引》第十六条:当事人在规定的限制上市交易期限内买卖保障性住房,应当依照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四项或者民z法总则第z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认定合同无效。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四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民z法总则第z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诉z讼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房产确权案件及商铺租赁与买卖纠纷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广州房主他人一房二卖,真买家能起诉过户吗?张静律师解答:可以。如下面这个案件,开发商他人一房二卖,增城区咨询,第z一个买家起诉过户。法z院认为第二个买家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并非真实意思表示,判z决开发商与第二个买家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开发商配合第z一个买家办理过户手续。判z决书节选:法z院认为,欧某与国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国某公司至今未协助欧某办理涉案房屋的所有权登记手续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目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与该房屋有预售登记的购房人及抵z押权存在冲突。对此,法z院认为,首先,关于涉案房屋存在预售登记的问题,结合(2009)越法刑初字第X号判z决书查明的事实,国某公司与李某虽然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且办理了预售登记,但本案中并无证据显示李某曾向国某公司支付首期房款,其也未实际占有房屋。虽然从白云区人z院的生效判z决书中可见第三人李某曾支付了部分的按揭房款,父母卖子女名下房产咨询,但此并不足以证明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真实有效。如第三人李某与国某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为真实有效,其在合同订立后按约定偿还按揭贷z款,那么国某公司未按时交付房屋,但无任何证据显示第三人李某在长达十余年的时间里曾向国某公司主张过权利。可见,国某公司与第三人李某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非真实意思表示。因此,根据《通则》第五十五条第(二)项及《总则》第z一百四十六条第z一款的规定,国某公司与第三人李某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为无效合同,因而欧某诉请要求确认国某公司与第三人李某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无效,法z院予以支持。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诉z讼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纠纷,买家无法贷z款解除合同咨询,商品房买卖纠纷,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房产确权案件及商铺租赁与买卖纠纷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1、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约定逾期办z证、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怎么办?《广东省高z级人民z法z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指引》第三十八条:房屋买卖合同未约定逾期办z证、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人民z法z院可以参照《人民z法z院关于审理民间借z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z一项的规定,以已付购房款或者未付购房款总额为基数,按年利率6%的标准计算违约金。2、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开发商违约金过低怎么办?《广东省高z级人民z法z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指引》第三十九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文本约定按固定数额承担迟延履行违约金,卖家不肯配合过户咨询,金额低于买受人实际损失,当事人根据合同法第z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增加违约金的,人民z法z院应予支持。《合同法》第z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z法z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z法z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诉z讼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房产确权案件及商铺租赁与买卖纠纷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卖家不肯配合过户咨询-二手房买卖违约找律师-增城区咨询由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提供。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在法律服务这一领域倾注了诸多的热忱和热情,广州合拓一直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理念、以品质、服务来赢得市场,衷心希望能与社会各界合作,共创成功,共创辉煌。相关业务欢迎垂询,联系人:张静律师。)